2014年公司制定了發展行動規劃表,要求負責人、承辦人要在規劃的時間內完成各項工作,同時并由各負責人進行了承諾完成獎勵,未完則做出懲罰,2014年在負責人的帶領下,各項工作得到順利的開展,并得到一一落實,但是也有一些工作因時機不成熟、人力配備不充足沒能按時完成,2015年4月將由辦公室對完成的、未完成的獎勵和懲罰一一兌現,3月14日,我們落實一次懲罰是往返白馬寺,被懲罰的成員都早早的來到了樓下,同時我們的監督成員楊工、凱凱、靳丹也是按時來到樓下,7:40分大家準時出發,從瑞豐路一路北上。
大家比預計的時間要快,8:20大家已經走到了七叉口,
8:45大家已經走到了白馬寺山腳下,沒想到史經理走的這么快,一不留神就到了我的眼前,遠遠望去那么熟悉的身影,腳步鏗鏘有力,原來是尚所長帶領著大部隊依次到了。
爬到白馬寺山腳下后,大家意由未盡,想要一鼓作氣爬到山頂,大家商量爬到白馬寺山頂后就算是完成懲罰,并征得了監督人員的同意。
9:45時大家終于爬上了山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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